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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

星海音乐学院简介

    星海音乐学院地处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我国华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 1932 年由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先驱马思聪、陈洪先生创办的专业音乐学校--“广州音乐院”。学院名称历经变化, 1957 年 10 月重建并更名为“广州音乐学校”, 1958 年更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 1977 年开始招收本科生, 1981 年 6 月经国务院批准,“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升格为“广州音乐学院”,同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1985 年 12 月,为纪念人民音乐家冼星海,“广州音乐学院” 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1992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拨专款,在院内兴建了一座“冼星海纪念馆”,馆名由江泽民同志亲笔题写。 2003 年 9 月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经过几十年的办学历程,我院正逐渐发展成立足华南、面向内地和港澳,辐射东南亚的专业音乐教育中心,学科建设也由单一的教学型转变为教学研究型。我院一直将传承和振兴民族音乐文化,特别是岭南音乐文化为己任,以构建现代专业音乐教育体系为发展目标;按照现代的教育理念和人才观,以培养优秀的音乐专门人才、师资人才和普及型人才为长期办学任务。

    我院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现代音乐系、钢琴系、声乐系、民乐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流行音乐系、艺术管理系、舞蹈系等十一个系,还设有研究生部、音乐研究所、学报编辑部、音乐心理实验室、岭南音乐发展研究中心、岭南音乐展览馆、音乐科技实验中心、基础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三个实验乐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与合唱团)。它们基本涵盖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研究和音乐表演等各个专业领域,形成了教学、创作、表演与学术研究四位一体的完整学科体系。同时还形成了中专、本科、研究生不同的办学层次,以及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并举的办学格局。我院现有广州大学城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办学校区,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 2700 余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 1120 余人 。

    我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学科研人员 320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 120 人;具有中级职称者 158 人;取得博士、硕士学位 78 人。他们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专业结构上都形成了合理的学术梯队,从而构成一支由资深教授 和以博士群为主体的中青年专家组成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近年来,我院还先后举办了“全国艺术院校音乐研究所工作会议”、“全国哲学、美学、音乐学前沿学科学术研讨会”、“美国音乐周”、“赵宋光学术思想研讨会”、“南派古筝大师罗九香学术研讨会”、“全国艺术院校视唱练耳教学研讨会”与“全国音乐评论学术研讨会”等各类重要的学术研讨会。同时邀请了周文中、于润洋、杨儒怀、金湘、赵晓生、金铁林、郭淑珍、邓韵、刘纲纪、赵方幸、李名强、李淇、波波娃、巴威尔,以及分别来自美、俄、法、英、德等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前来访问、讲学和举办各类专家音乐会。此外,我院还应欧美等国、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内各艺术院校之邀,派出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室内乐团、余其伟广东音乐小组以及各类专家进行访问演出和讲学,并与美国奥克拉荷马东南州立大学艺术学院、乔治亚州立大学音乐学院、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莱萨尔艺术学院、奥地利海顿音乐学院、澳大利亚悉尼音乐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等艺术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在教学改革方面,学院本着“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的原则,推行了为培养多层次、多规格人才,以适应社会需求的一整套改革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现已形成以专业课程为核心,以专业基础理论与人文课程为基础,以艺术实践为辅助的多层次课程体系。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注意及时吸收当今国内外音乐文化领域最新的学术科研成果,更新教学内容,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推行灵活多样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从而提高了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自办学以来已向社会输送了各类音乐人才 6000 余名,其中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华南地区各艺术院校、研究机构、文艺团体和文化传媒、企事业文化管理的骨干,有些已成为享誉国内外的音乐家和音乐教育家。近年来,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位于广东省高校的前列,并因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我院现有教学实用面积 334 亩,其中广州大学城校区 285 亩,沙河校区 49 亩。拥有包括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现代化音乐厅、音响视听室、高级录音棚、电子音乐制作中心、各类排练厅、学术报告厅和琴房大楼等教学设施。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 2005 年我院主体已全面进驻“广州大学城”,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九所高等院校融入到多学科的人文环境中,形成教育、文化与自然相互协调发展的合理生态结构,使我院成为全国唯一的一所进入“多生态系统”的音乐学院。我院在享受这种资源的同时,也为整个教学生态系统发挥自身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在未来的几年里,我院将继续按照“抓建设、打基础、上水平、创特色”的发展方针,抓住机遇,不断加大教育创新力度,使我院整体办学实力跨上一个新台阶。

 

星海音乐学院 2007 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指挥)、音乐教育、乐器工艺 ( 钢琴 ) 、音乐文化管理、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系别、专业、名额、学制、报考点

  

专业(方向)

招生

名额

学制

招生考试

报名点

填报高考

志愿对应的

专业名称

音乐学系

音乐学

27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学

作曲系

作曲

2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现代音乐系

电子音乐制作

24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影视音乐创作

12

四年本科

爵士音乐表演(包括:爵士钢琴、爵士打击乐、爵士贝司)

5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表演

声乐系

(美声、民声)演唱

4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钢琴系

钢琴演奏

28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管弦系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圆号、小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竖琴、古典吉他

85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民乐系

二胡、高胡、扬琴、琵琶、三弦、阮、古筝、笛子、笙、唢呐、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

55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

20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流行音乐系

通俗演唱

10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电子键盘演奏

2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表演

艺术管理系

艺术管理

12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舞蹈系

舞蹈教育与舞蹈理论

100

四年本科

广州

舞蹈学

指挥专业

指挥(包括乐队与合唱指挥)

4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乐器工艺专业

乐器工艺(钢琴)

1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特别提醒:招生名额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的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

(一)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与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

     北京考点:2007 年 1 月 6 日 - 2007 年 1 月 30 日

     广州考点:2007 年 2 月 23 日 - 2007 年 3 月 6 日

    考生自行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 ( http://www.xhzsb.com )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通过计算机上网报名后,还必须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才能成功。未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后不到考点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一) 北京考点 :
  1、现场确认时间:2007 年 2 月 2 日
  2、现场确认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 43 号)
  3、考试时间:2007 年 2 月 6 日- 8 日
  4、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 43 号)

(二)广州考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07 年 3 月 9 日- 11 日
  2、现场确认地点: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广州市先烈东横路 48 号)
  3、考试时间:2007 年 3 月 16 日- 25 日
  4、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广州市先烈东横路 48 号)

* 特别提醒 :
    北京考点只接受广东省以外的考生报考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电子音乐制作专业与影视音乐制作专业)、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流行音乐系(通俗演唱)以及指挥专业的报名与考试,不接受广东省考生报名与考试。  

(三)现场确认需要办理的手续:

  1、 凭网上报名 “考生编号” ,持下列资料:
    ①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相片的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 高考准考证或艺术类专业课报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 广东省报考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艺术管理系的考生需持统考合格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④ 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的网上报名表。
  2、准备 4 张同一底片的小一寸免冠半身照片。
  3、现场确认时,拟进行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 电子摄像 )
  4、报名费标准:
    北京考点:初试 160 元,复试 100 元; 广州考点 :初试 125 元,复试 100 元。
    (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所交报名费无论何种情况一律不退)。
  5、我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6、现役军人的报考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广东省考生请特别留意:
    2007 年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由我院承担,详情请见 《2007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该简章可到省内各市县招生办咨询购买。
    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粤招办普 [2006]106 号)文件精神,广东省考生应注意:
    ① 广东省 仅报考我院 音乐教育系 的考生,只需参加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按广东省音乐术统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② 广东省 报考我院 艺术管理系 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省统考,“主考项” 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方可参加我院单考。即:既要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又须参加我院单考报名考试,相同科目只考一次。

    ③ 广东省 报考我院 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 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省统考,“主考项”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方可参加我院单考。即:既要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又须参加我院单考报名考试。  

    ④ 广东省既报统考又报单考的考生,只参加统考的“视唱练耳和乐理”考试;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⑤ 广东省 报考 我院 其它系 的考生,只需按我院的单考要求,报名参加我院的音乐术科单考即可。

 

五、文化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

  (一)广东省考生: 根据省招生办印发的《 2007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

  (二)非广东省考生: 根据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参加全国高考文史类或理工类规定科目考试。

 

六、专业课考试

 (一)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舞蹈系、流行音乐系的专业主科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其它各系不分初试、复试。
 (二)除舞蹈系外的所有考生均要考视唱练耳、乐理。
 (三)视唱练耳、乐理只能考一次,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四)若 同时报考音乐教育系 与艺术管理系, 相同的考试科目只需参加一次。
 (五)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六)笔试科目,考生自备钢笔、 2B 铅笔、橡皮等常用文具。

* 特别提醒 :

(一)专业课考试的内容、形式,以《星海音乐学院 2007 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的要求为准。

(二)全国九所音乐学院(中央音院、中国音院、上海音院、星海音院、沈阳音院、四川音院、武汉音院、天津音院、西安音院) 具有学籍的附中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要凭学校证明,证明中要注明主修专业),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 手续。(说明:以上所列九所音乐学院以外的艺术类学校,以及各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不在此范围,请考生留意)。

七、招收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的规定

    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招生办” )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我院。

(一)专业课考试 (要求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办法等,按本简章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二)文化课考试

    留学生须参加我国的“汉语水平考试”( HSK )并达到中等 C 级以上程度;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按联合招生办的要求,到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或 驻外使领馆 、有关机构办理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按联合招生办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〇七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可向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招生办或 驻外使领馆 、有关机构联系购买。

联合招生办设在广东省考试中心,电话:( 86-20 ) 38627826 。

八、录取

(一)经政审体检合格,在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经综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录取:① 音乐教育系的考生,钢琴、声 乐不得缺项,否则不予录取。 ②艺术管理系的考生,文化与专业上线后, 50% 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0% 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③其它各系考生,文化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专业课达到我院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办的要求,按联合招生办规定的程序择优录取。  

九、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

(一)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交费上学。学杂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

1 .学费

  ① 作曲系、现代音乐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流行音乐系、艺术管理系、舞蹈系及指挥专业每人每年学费 10000 元。
  ② 音乐学系、民乐系每人每年学费 8000 元。
  ③ 留学生每人每年学费 25000 元。

2 .住宿费:大学城校区 1700 元 / 年,沙河校区 1800 元 / 年。

3 .其它代收费用的通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

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均为 2006 年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标准执行 。

(二)配合收费入学的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制订了有关奖学金的条例,设置优秀学生综合和单项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助学措施:

  1 、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 、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以补贴生活费用;
  3 、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学生给予奖励,奖学金最高可达 2500 元,获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 20 %。
  4 、对品学兼优、有特殊困难学生,推荐参加“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获国家奖学金者,一次补助 4000 元,获国家助学金一年补助 1500 元。

(三)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新生入学,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升入二年级学习;不合格者取消试读生资格,退回原地区。

(四)学生入学后的自用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学生使用的钢琴等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  

专业考试内容详见

《星海音乐学院 2007 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及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本院地址:

1 、
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 398 号) 邮政编码: 510006

2 、 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广州市先烈东横路 48 号) 邮政编码: 510500

 

电话:(020)39363636 传真:(020)39363666

招生办网址: http:// www.xhzsb.com     学院网址: http://www.xhcom.edu.cn

 

广州市各车站至本院(沙河校区)交通指引: 乘公共汽车均在 沙河顶站 下车

* 广州火车站乘 271 、 201 、 862A 、 862B 路汽车
* 窖口客运站乘 236 路汽车
* 广州火车东站乘 271 路汽车
* 机场路总站乘 60 路汽车
* 广卫路总站乘 27 路汽车
* 罗冲围总站乘 290 路
* 南湖游乐园总站乘 833 路汽车
* 芳村客运站乘 219 路汽车
* 天平架总站乘 112 路电车
* 天平架总站乘 11 路汽车
* 天河客运总站乘 65 路汽车

本简章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负责最终解释。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   

 

星海音乐学院2007年本科招生考试

专业及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各系考试要求

 

       

一、专业课笔试

(一)音乐常识(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及一般知识)
(二)音乐风格听辨(含西方音乐时代风格、中国民歌地域风格、中国民族乐器音色特点听辨)
(三)作文(与音乐有关的作文或音乐评论文章)

二、专业课面试

(一)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曲目自选)
(二)民族民间音乐演唱
(三)音乐知识与学习音乐的经历问答

三、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设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四、专业课具体要求

    通过音乐常识、演奏演唱、作文、视唱练耳等方面的考试,测定考生的音乐综合素质。其中,乐理、视唱练耳是对每个学习音乐专业的考生必不可少的基本音乐素质测试;音乐常识是考查考生对中、外音乐史及一般知识的了解程度;作文是考查考生文字写作的水平;演奏演唱与专业面试主要了解考生学习音乐的经历、对音乐的解释能力、对相关音乐知识的掌握程度和思维反应。

五、参考书目

(一)孙继南、周柱铨:《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
(二)李应华:《西方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
(三)初中、高中音乐课本中有关音乐常识的章节
(四)中央音乐学院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

     

一、专业笔试

(一)按指定歌词创作歌曲一首(不带钢琴伴奏)。
(二)按要求写作旋律发展一首。
(三)按要求写作钢琴小品一首。
(四)和声基础(自然音体系至离调及近关系转调)。

    具体要求:

    曲式结构:无论乐曲或歌曲,均要求句法合理、段落间发展均衡。
    和声:能掌握基本的四部和声写作,和声配置合理,低音线条流畅。具备基本的和声分析能力,能较好分辨作品中的近关系转调。
    音乐表达:歌曲创作要求旋律与歌词内容及情绪相符,能较好地表达歌词含意;乐曲创作要求作品与考题相联系,发展起伏得当,高潮处发展明确且充分。

二、专业面试

(一)民歌、戏曲或创作歌曲演唱。
(二)钢琴演奏与视奏。

    具体要求:

    演唱不同风格的戏曲或民歌2首(要求富有韵味和地方特色)。
    钢琴演奏车尔尼299程度以上水平的练习曲及乐曲各一首,视奏8小节左右的钢琴曲一首(其难度相当于车尔尼849练习曲程度)。

三、基本乐科(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同时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现 代 音 乐 系 

现代音乐系前身为音乐音响导演系。20067月正式更名为现代音乐系,同时对原有专业进行了全方位的优化调整。现设有电子音乐制作、影视音乐创作、爵士音乐表演、乐器工艺(钢琴调修)四个专业(方向)。现代音乐系致力于对希望以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电影、电视音乐创作及多元媒体艺术作品音乐创作与制作,爵士器乐表演及创编,乐器工艺作为事业发展的学生,通过专业理论教学,必要的实践性教学,在传授学生相关专业技术的同时,激发学生的潜能与创造力,培养综合艺术审美能力及艺术创作的多方合作技巧,同时进一步增强学生对各自专业领域的兴趣与探索精神,使其在专业素质、创造性、综合审美素养、以及发展性思维与创新精神方面得到全方位的发展,从而获取其未来艺术生涯中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养成为能够在传播媒体、影视音像、教学机构、文艺团体等部门从事相关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与普及型人才。 

专业:电子音乐制作、影视音乐创作、爵士音乐表演 

一、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

报考要求: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至少一首本人近期创作的音乐作品(电子音乐作品,或器乐、声乐作品均可)。

(注:电子音乐作品提交MIDI文件及音频格式的CD光盘;器乐、声乐作品提交乐谱,可附作品录音。)

(一) 专业笔试

1.器乐曲写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
    
2.专业基础考试:音乐听辨与分析;音乐声学与电子音乐常识。
     
3.和声基础(为指定的高音旋律或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具体要求与说明

²        器乐曲的曲式规模在单三部(三段式)之内,书写规范,记号详尽,谱面整洁。

²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一份综合试卷。

²        和声基础考试程度为自然音体系至离调。

(二) 乐器演奏能力考查

主试钢琴者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程度;
    
2.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不低于莫扎特奏鸣曲程度)或相当难度的变奏曲、回旋曲等独奏乐曲;

主试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主试其它乐器的曲目应相同于主试钢琴曲目的同等水平)

1.高级水平的练习曲一首;
     2.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相当程度的变奏曲、回旋曲等独奏乐曲。

乐曲演奏能力考查补充说明:

²     主试钢琴者可加试其它乐器,最高可加分为5分;

²     主试其它乐器者必须同时加考钢琴,要求为自选乐曲一首,程度不限。 

(三)专业面试与即兴作曲考试

1. 即兴作曲:按指定的要求即兴创作并演奏一段乐曲,可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完成;2. 对自己所提交作品分析与演奏、演唱;

3. 电子音乐相关硬件、软件知识的素质考查。考生可展示MIDI或音频应用技术方面的特长;

4. 音乐综合素质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