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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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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地处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我国华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 1932 年由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先驱马思聪、陈洪先生创办的专业音乐学校--“广州音乐院”。学院名称历经变化, 1957 年 10 月重建并更名为“广州音乐学校”, 1958 年更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 1977 年开始招收本科生, 1981 年 6 月经国务院批准,“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升格为“广州音乐学院”,同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1985 年 12 月,为纪念人民音乐家冼星海,“广州音乐学院” 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1992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拨专款,在院内兴建了一座“冼星海纪念馆”,馆名由江泽民同志亲笔题写。 2003 年 9 月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经过几十年的办学历程,我院正逐渐发展成立足华南、面向内地和港澳,辐射东南亚的专业音乐教育中心,学科建设也由单一的教学型转变为教学研究型。我院一直将传承和振兴民族音乐文化,特别是岭南音乐文化为己任,以构建现代专业音乐教育体系为发展目标;按照现代的教育理念和人才观,以培养优秀的音乐专门人才、师资人才和普及型人才为长期办学任务。 我院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现代音乐系、钢琴系、声乐系、民乐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流行音乐系、艺术管理系、舞蹈系等十一个系,还设有研究生部、音乐研究所、学报编辑部、音乐心理实验室、岭南音乐发展研究中心、岭南音乐展览馆、音乐科技实验中心、基础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三个实验乐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与合唱团)。它们基本涵盖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研究和音乐表演等各个专业领域,形成了教学、创作、表演与学术研究四位一体的完整学科体系。同时还形成了中专、本科、研究生不同的办学层次,以及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并举的办学格局。我院现有广州大学城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办学校区,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 2700 余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 1120 余人 。 我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学科研人员 320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 120 人;具有中级职称者 158 人;取得博士、硕士学位 78 人。他们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专业结构上都形成了合理的学术梯队,从而构成一支由资深教授 和以博士群为主体的中青年专家组成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近年来,我院还先后举办了“全国艺术院校音乐研究所工作会议”、“全国哲学、美学、音乐学前沿学科学术研讨会”、“美国音乐周”、“赵宋光学术思想研讨会”、“南派古筝大师罗九香学术研讨会”、“全国艺术院校视唱练耳教学研讨会”与“全国音乐评论学术研讨会”等各类重要的学术研讨会。同时邀请了周文中、于润洋、杨儒怀、金湘、赵晓生、金铁林、郭淑珍、邓韵、刘纲纪、赵方幸、李名强、李淇、波波娃、巴威尔,以及分别来自美、俄、法、英、德等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前来访问、讲学和举办各类专家音乐会。此外,我院还应欧美等国、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内各艺术院校之邀,派出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室内乐团、余其伟广东音乐小组以及各类专家进行访问演出和讲学,并与美国奥克拉荷马东南州立大学艺术学院、乔治亚州立大学音乐学院、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莱萨尔艺术学院、奥地利海顿音乐学院、澳大利亚悉尼音乐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等艺术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在教学改革方面,学院本着“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的原则,推行了为培养多层次、多规格人才,以适应社会需求的一整套改革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现已形成以专业课程为核心,以专业基础理论与人文课程为基础,以艺术实践为辅助的多层次课程体系。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注意及时吸收当今国内外音乐文化领域最新的学术科研成果,更新教学内容,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推行灵活多样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从而提高了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自办学以来已向社会输送了各类音乐人才 6000 余名,其中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华南地区各艺术院校、研究机构、文艺团体和文化传媒、企事业文化管理的骨干,有些已成为享誉国内外的音乐家和音乐教育家。近年来,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位于广东省高校的前列,并因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我院现有教学实用面积 334 亩,其中广州大学城校区 285 亩,沙河校区 49 亩。拥有包括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现代化音乐厅、音响视听室、高级录音棚、电子音乐制作中心、各类排练厅、学术报告厅和琴房大楼等教学设施。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 2005 年我院主体已全面进驻“广州大学城”,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九所高等院校融入到多学科的人文环境中,形成教育、文化与自然相互协调发展的合理生态结构,使我院成为全国唯一的一所进入“多生态系统”的音乐学院。我院在享受这种资源的同时,也为整个教学生态系统发挥自身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在未来的几年里,我院将继续按照“抓建设、打基础、上水平、创特色”的发展方针,抓住机遇,不断加大教育创新力度,使我院整体办学实力跨上一个新台阶。
星海音乐学院 2007 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指挥)、音乐教育、乐器工艺 ( 钢琴 ) 、音乐文化管理、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系别、专业、名额、学制、报考点
特别提醒:招生名额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的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 (一)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四、专业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与方法 广州考点:2007 年 2 月 23 日 - 2007 年 3 月 6 日 考生自行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 ( http://www.xhzsb.com )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通过计算机上网报名后,还必须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才能成功。未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后不到考点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 (一) 北京考点 : (二)广州考点: * 特别提醒 : (三)现场确认需要办理的手续: 1、 凭网上报名 “考生编号” ,持下列资料: 广东省考生请特别留意: ② 广东省 报考我院 艺术管理系 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省统考,“主考项” 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方可参加我院单考。即:既要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又须参加我院单考报名考试,相同科目只考一次。 ③ 广东省 报考我院 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 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省统考,“主考项”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方可参加我院单考。即:既要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又须参加我院单考报名考试。 ④ 广东省既报统考又报单考的考生,只参加统考的“视唱练耳和乐理”考试;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⑤ 广东省 报考 我院 其它系 的考生,只需按我院的单考要求,报名参加我院的音乐术科单考即可。
五、文化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 (一)广东省考生: 根据省招生办印发的《 2007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 (二)非广东省考生: 根据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参加全国高考文史类或理工类规定科目考试。
六、专业课考试 (一)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舞蹈系、流行音乐系的专业主科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其它各系不分初试、复试。 * 特别提醒 : (一)专业课考试的内容、形式,以《星海音乐学院 2007 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的要求为准。 (二)全国九所音乐学院(中央音院、中国音院、上海音院、星海音院、沈阳音院、四川音院、武汉音院、天津音院、西安音院) 具有学籍的附中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要凭学校证明,证明中要注明主修专业),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 手续。(说明:以上所列九所音乐学院以外的艺术类学校,以及各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不在此范围,请考生留意)。 七、招收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的规定 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招生办” )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我院。 (一)专业课考试 (要求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办法等,按本简章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二)文化课考试 留学生须参加我国的“汉语水平考试”( HSK )并达到中等 C 级以上程度;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按联合招生办的要求,到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或 驻外使领馆 、有关机构办理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按联合招生办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〇七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可向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招生办或 驻外使领馆 、有关机构联系购买。 联合招生办设在广东省考试中心,电话:( 86-20 ) 38627826 。 八、录取 (一)经政审体检合格,在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经综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录取:① 音乐教育系的考生,钢琴、声 乐不得缺项,否则不予录取。 ②艺术管理系的考生,文化与专业上线后, 50% 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0% 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③其它各系考生,文化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专业课达到我院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办的要求,按联合招生办规定的程序择优录取。 九、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 (一)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交费上学。学杂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 1 .学费 ① 作曲系、现代音乐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流行音乐系、艺术管理系、舞蹈系及指挥专业每人每年学费 10000 元。 3 .其它代收费用的通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 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均为 2006 年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标准执行 。 (二)配合收费入学的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制订了有关奖学金的条例,设置优秀学生综合和单项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助学措施: 1 、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新生入学,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升入二年级学习;不合格者取消试读生资格,退回原地区。 (四)学生入学后的自用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学生使用的钢琴等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 专业考试内容详见 《星海音乐学院 2007 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及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本院地址: 2 、 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广州市先烈东横路 48 号) 邮政编码: 510500
电话:(020)39363636 传真:(020)39363666 招生办网址: http:// www.xhzsb.com 学院网址: http://www.xhcom.edu.cn
广州市各车站至本院(沙河校区)交通指引: 乘公共汽车均在 沙河顶站 下车 * 广州火车站乘 271 、 201 、 862A 、 862B 路汽车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 |
一、专业笔试 (一)按指定歌词创作歌曲一首(不带钢琴伴奏)。 具体要求: ☆曲式结构:无论乐曲或歌曲,均要求句法合理、段落间发展均衡。 二、专业面试 (一)民歌、戏曲或创作歌曲演唱。 具体要求: ☆演唱不同风格的戏曲或民歌2首(要求富有韵味和地方特色)。 三、基本乐科(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同时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
现代音乐系前身为音乐音响导演系。2006年7月正式更名为现代音乐系,同时对原有专业进行了全方位的优化调整。现设有电子音乐制作、影视音乐创作、爵士音乐表演、乐器工艺(钢琴调修)四个专业(方向)。现代音乐系致力于对希望以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电影、电视音乐创作及多元媒体艺术作品音乐创作与制作,爵士器乐表演及创编,乐器工艺作为事业发展的学生,通过专业理论教学,必要的实践性教学,在传授学生相关专业技术的同时,激发学生的潜能与创造力,培养综合艺术审美能力及艺术创作的多方合作技巧,同时进一步增强学生对各自专业领域的兴趣与探索精神,使其在专业素质、创造性、综合审美素养、以及发展性思维与创新精神方面得到全方位的发展,从而获取其未来艺术生涯中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养成为能够在传播媒体、影视音像、教学机构、文艺团体等部门从事相关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与普及型人才。 专业:电子音乐制作、影视音乐创作、爵士音乐表演 一、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 报考要求: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至少一首本人近期创作的音乐作品(电子音乐作品,或器乐、声乐作品均可)。 (注:电子音乐作品提交MIDI文件及音频格式的CD光盘;器乐、声乐作品提交乐谱,可附作品录音。) (一) 专业笔试 1.器乐曲写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 具体要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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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曲的曲式规模在单三部(三段式)之内,书写规范,记号详尽,谱面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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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一份综合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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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基础考试程度为自然音体系至离调。 (二) 乐器演奏能力考查 主试钢琴者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程度; 主试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主试其它乐器的曲目应相同于主试钢琴曲目的同等水平) 1.高级水平的练习曲一首; 乐曲演奏能力考查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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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试钢琴者可加试其它乐器,最高可加分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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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试其它乐器者必须同时加考钢琴,要求为自选乐曲一首,程度不限。 (三)专业面试与即兴作曲考试 1. 即兴作曲:按指定的要求即兴创作并演奏一段乐曲,可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完成; 3. 电子音乐相关硬件、软件知识的素质考查。考生可展示MIDI或音频应用技术方面的特长; 4. 音乐综合素质考查。 |